●依據:本校111學年度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暨110學年度第7次教師評審委員會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公告事項:

(一)機械科

A01:總分80.70。

(二)電腦機械製圖科

D01:總分85.20。

(三)電子商務科

H01:總分83.87。

H02:總分83.13。

H03:總分80.60。

●成績複查請填妥「申請書」,持「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並繳交複查費100元,於111年7月28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1時,親自向本校教務處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並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