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中華民國110年9月1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00108349號函辦理。

二、本推動中心擬於111年7月21日(星期四)上午8時30 分至下午10時及111年7月22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中午12時30分辦理旨揭工作坊,實施計畫如附件。

三、建請各校惠予參與人員公假登記並協助處理課務,往返交通費由本推動中心計畫項下支應,課務代理相關經費請由各校自行負擔。

四、本案副知相關單位,敬請協助公告並轉知所屬教師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