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院為使國民法官新制深耕校園,並致力於校園推廣法治教育,自108年度起持續辦理國民法官校園推廣計畫。

二、旨揭計畫係以下列形式,邀請高中以上各級學校(包括各大專院校、所屬系所辦公室或立案社團)申請與該院或所
屬各法院共同舉辦:
(一)國民法官校園模擬法庭活動

(二)國民法官校園專題演講及其他各項宣傳活動

(三)活動申請以未曾舉辦上開活動之學校為優先同意對象。

三、旨揭計畫内容、申請資格、方式、舉辦期間及注意事項等相關資訊,將於111年1月5日起公布在該院官網「國民法
官」專區(路徑:司法院官網/國民法官/校園宣導/校園模擬法庭申請、校園宣導活動申請 https://www.judicial.gov.tw/tw/np-2015-1.html

四、本案承辦人:刑事廳李欣怡科員,電話:02-23618577分機381,電子郵件:tammytw@judicial.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