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及護理師證書。

2、具衛生福利部(前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護理師證書資格。

3、其他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2)、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不得擔任公教機關人員」之情事者。

(3)、無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及性剝削等犯罪紀錄者。

(4)、無「護理⼈員法」第6條規定「不得充任護理人員」之情形者。

(5)、須已完成COVID-19疫苗接種。

二、工作項目:(主要工作項目等資料說明。)

1、處理學校健康中心事務及協助維護校園環境衛生等事宜。

2、執行學校師生緊急救護、校園事故傷害預防及處理、緊急傷病轉送醫療等事宜。

3、辦理學生各項健康檢查工作、協助防疫、預防接種及輔導學生追蹤矯治等事宜。

4、協助推動學校衛生保健及防治宣導教育工作。

5、必要時須支援進修部夜間護理工作。

6、其他學校衛生事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上開職缺工作係代理本校護理師111年1月3日至同年12月30日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倘受僱期間其提前復職,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工作地址:臺南市佳里區六安里117號。

四、聯絡方式:(須提供聯絡人、連絡電話等資料說明。)

1、採通訊報名,請備齊下列審查資料,依序排列,於110年12月13日前以掛號郵寄「72242國立北門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人事室收」或逕送本校人事室,並於信封註明「參加國立北門高級農工職業學校護理師職務代理人甄選」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另行電話通知參加面試,逾期(以郵戳為憑)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各項文件請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加蓋印鑑或簽名):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貼相片,並請簽名或蓋章),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須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

(2)國民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畢業證書)。

(4)護理師證書(正反面)。

(5)服務年資(經歷)相關證明。

2、本次甄選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3、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4、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 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5、錄取⼈員將通知報到,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正取⼈員不克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缺。

6、工作待遇依據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五等280薪點支給,依現行薪點折合率124.7元,折合月支新台幣34,916元(需另扣除勞、健保自付額及自提勞工退休金)。

7、聯絡人:國立北門高級農工職業學校人事室 陳先生,(06)7260148-207或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