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category:最新消息Post last modified:2025-10-17Post author:學務處社團活動組組長說明:一、為確保藝文表演票券正常流通,文化部於112年增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下稱文創法)第10條之1,針對藝文表演票券常見的黃牛行為「加價轉售」及「以不正方式取得票券」加以規管。二、為避免學生族群違反規定,請教育部協助轉知各級學校,協助宣導,不要購買黃牛票、轉販售票券不得加價、不得以不正方式(例如使用外掛程式)購買藝文表演票券,以免觸法。教育部函下載文化部函下載 Post Views: 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