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北門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學生校外實習參觀辦法
一、目的:為補助學校教學設備之不足,提高本校各科學生專業實習教學效果,並節省學生家庭負擔,有效發揮參觀實習功能特定本辦法
二、校外參觀實習實施方式
近程參觀:利用學生實習課時間由任課教師率領前往附進 工廠、機構參觀。
遠程參觀:利用實習課時間以一宿二天為原則
三、校外參觀實襲申請期限:參觀日期無論遠近程參觀,統一在每學期第十一週以後實施。
進程參觀視教學需要,每學期得申請一至二次為限,遠程參觀以二年級下學期及三年極為限,每學年以申請一次為限。
一年級第一學期、三年及第二學期不得申請校外參觀。
申請時間每學期在第四週統一辦理逾期不受理。配合資訊展及技職博覽會、不在此限
四、校外參觀申請手續:填校外參觀申請表。
填寫參加校外實習參觀名單。
填寫參觀行程表。
五、注意事項:學校有重大活動時不得實施。
一、二、三年級參觀地點不得重複。
遠程參觀,值量住宿救國團或教師會館,以節省學生開 支。
校外參觀日期以不影響與有關實習課程以外之課業為原則。
遊覽車之租用及食宿由實習處統一辦理。
六、參觀實習考核:不論遠近程,負責帶隊老師,應全權負責學生校外生活秩序及行車安全與食宿照顧。
參觀返校後一週內每位學生要繳交參觀實習報告,送任課教師評閱,供做學生實習成績考核後送回實習輔導 處存查。
七、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