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署「高級中等學校111學年度性別平等教育課程推動特色學校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為協助高級中等學校落實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發展學校本位性別平等教育特色課程;為讓各校瞭解計畫之精神及相關規範,本署業於111年2月23日以視訊方式辦理說明會,申請重點如下:

(一)辦理方式及補助原則:

1、由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送案件申請,經本署審核通過予以補助,每校「最高補助10萬元」,本項補助經費採一次撥付,學校並應專款專用,不得挪用其他用途。

2、計畫執行期間以「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為限,經費補助預定以6校為原則。

3、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屬學校自籌比率依縣市財力等級規定辦理,屬第一級者,最高補助百分之七十,第二級者,最高補助百分之七十五,第三級者,最高補助百分之八十,第四級者,最高補助百分之八十五,第五級者,最高補助百分之九十。

4、經費編列請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與「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之規定辦理;本案補助項目以「業務費」為限。

5、經費請撥、支用及結報事宜,悉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辦理,如有剩餘款者應依前開要點第10點規定辦理;經費支用不合規定者,依規定追繳補助款項。

(二)薦送作業:

1、本署主管高級中等學校:於111年4月20日(星期三)前,將實施計畫、經費概算表(含紙本及電子檔)函送國立和美實驗學校(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

2、縣市政府所主管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於111年4月20日(星期三)前,將實施計畫、經費概算表(含紙本及電子檔)函送縣市政府教育局(處),由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於111年4月27日(星期三)前函轉本署辦理遴選作業。

三、本署將聘請性別平等教育專家學者,依據地區、公私立學校比及遴選指標進行綜合評核,遴選6所「性別平等教育課程推動特色學校」,並於111年6月30日前於本署高級中等學校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網站(網址:http://gender.nhes.edu.tw/)公告遴選結果。

四、本案如有相關未竟事宜,可逕洽國立和美實驗學校專案助理尤小姐(電話:04-7552009分機815,E-mail:gender@mail101.nhes.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