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校111學年度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暨110學年度第8次教師甄選委員會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公告事項:

(一)電機科

從缺

(二)造園科

F01:總分82.10

(三)本土語文閩南語文

K01:總分78.20

K02:總分87.70

●成績複查請填妥「申請書」,持「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並繳交複查費100元,於111年8月4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1時,親自向本校教務處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並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