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會為表揚對於農業有優異貢獻者,特設置農業學術獎、事業獎、優秀農業基層人員獎及團體獎,每年接受各界推薦候選人,經評選後公開表揚。
二、褒獎名額及獎勵方式如下:
(一)學術獎:1~2名,各頒發獎牌乙面及獎金新臺幣5萬元。
(二)事業獎:1~2名,各頒發獎牌乙面及獎金新臺幣5萬元。
(三)優秀農業基層人員獎: 1~2名,各頒發獎牌乙面及獎金新臺幣5萬元。
(四)團體獎:1~2單位,各頒發獎牌乙面。
三、各獎項候選人或團體之資格如下:
(一)具有本會會員員資格3年以上且過去5年內未曾獲得上述各獎項。
(二)學術獎:在農業學術、研究或發明方面有顯著成就之個人會員。
(三)事業獎:在農業事業方面有優異成就或貢獻之個人會員。
(四)優秀農業基層人員獎:實際從事農業工作5年以上,對農業研究、發展、推廣、服務有具體優異成就之個人會員,並以非主管人員優先。每年獎勵農業試驗研究單位至多1人,農業行政或推廣單位至多1人。
(五)團體獎:本會團體會員(或其部分單位)在最近5年內,於農業學術或事業有優異成就與貢獻者。
四、推薦方式如下:
(一)學術獎、事業獎、優秀農業基層人員獎:由各農業專門學會或協會、會員服務之機關團體或本會會員5人以上之連署,向本會推薦。
(二)團體獎:由各農業專門學會或協會、團體會員之主管機關或本會會員10人以上之連署,向本會推薦。
五、推薦時間:即日起至111年8月31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六、推薦候選人請自即日起至本會網站(http://www.aat.org.tw,首頁\各種獎項\獎項申請;或http://goo.gl/Us61tf)填寫資料,完成後將附件檔案(推薦/申請表)列印出來,並依規定簽章後,將申請表連同證件、著作或特殊貢獻事蹟等證明文件各壹式2份,函送臺北市大安區溫州街14號2樓本會收,完成申請程序。
七、候選人或團體經本會農業學術暨事業褒獎委員會評選後,本會將另擇期公開表揚各獎項得獎人。
八、「台灣農學會農業學術、事業暨優秀農業基層人員褒獎辦
法」請至https://bit.ly/3jnv5xQ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