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加強學生實習管理,培養學生自治、領導及服務能力,以提高專業技能,增加訓練成效,特訂本辦法。
二、實習工場學生人事組織系統區分表如左:

三、人事組織責區分如左:
(一)總領班:
    *分配同學任務。
    *傳令停止工作並檢查各組工作情形。
    *收集實習報告及建議。
    *協助教師辦理交辦事宜。
    *填寫實習工廠日誌

(二)工具領班:
    *負責借出及收回工具。
    *分配工具及儀器給同學。
    *下課檢點並整理工具。

(三)材料領班:
    *負責依老師指示準備器材。
    *領取材料並轉發材料。
    *保持器材室清潔。
    *整理材料及廢料。

(四)安全領班:
    *檢查各種安全措施、救護箱及消防設備。
    *上課時依老師指示開啟關閉。
    *上課時開窗、下課後關窗。
    *督導並檢查工場人、物各方面之安全事項。

(五)保養領班:
    *檢查所有機器設備、工具的使用情形,是否依規定保養。
(六)清潔領班:
    *督導同學下課後清掃。
    *檢點其他清潔同學所打掃地區,並登記清掃紀錄簿。

四、工場人事組織產生方法
(一)各項人事由教師指派或指導學生互選擔任。
(二)每學期更換一次期使全體同學均有參與學習及服務之機會。
(三)同一學期中人事輪流避免重複。

五、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