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之情事。
3、具電腦文書(Word文書處理、Excel編輯處理)及網路應用處理等能力者。
4、無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及性剝削等犯罪紀錄者。
5、須已完成COVID-19疫苗3劑接種者。
6、具學校行政及政府機關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辦理人事室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本職缺係代理本校人事室助理員列入111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分發職缺,俟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聯絡方式:

1、採通訊報名,請備齊下列審查資料,依序排列,於111年5月27日前以掛號郵寄「72242國立北門高級農工職業學校人事室收」,並於信封註明「參加國立北門高級農工職業學校人事室助理員職務代理人甄選」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書面審查資格符合適任者,另行電話通知參加面試,逾期(以郵戳為憑)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各項文件請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蓋章或簽名):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貼相片,並請簽名或蓋章),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須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
(4)服務年資(經歷)相關證明影本。
2、本次甄選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3、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4、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5、錄取人員將通知報到,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正取人員不克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缺。
6、工作待遇依據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四等250薪點支給,依現行薪點折合率129.7元,折合月支新台幣32,425元(需另扣除勞、健保自付額及自提勞工退休金)。
7、聯絡人:國立北門高級農工職業學校人事室 陳先生,(06)7260148-207或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