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第2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第7條。

二、本校公務人員考績暨甄審委員會委員名單如下:

 (一)指定委員(6人):

  1. 教務主任李○旺(兼主席,男)。
  2. 學務主任陳○傑(男)。
  3. 總務主任王○明(男)。
  4. 實習主任吳○順(男)。
  5. 圖書館主任陳○峰(男)。
  6. 進修部主任洪○環(女)。

  ※112學年度指定委員如有異動將再行調整公告。

 (二)票選委員(4人):

正取:(1)技士樊○昌(男)(11票)。(2)幹事洪○雲(女)(10票)。(3)組長李○雲(女)(8票)。(4)幹事林○娥(女)(7票)。
備取:(1)技士黃○仁(男)(7票)。(2)幹事顏○珍(女)(5票)。(3)技士許○益(男)(5票)。

 (三)當然委員(1人):人事主任張○寶。

三、以上委員任一性別比例未低於三分之一(四人),並已簽請鈞長同意。

四、委員任期自112年7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