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為瞭解公務人員於符合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資格期間,選擇不申請之實際考量,以作為該部研議政策及精進措施之參考,請轉知並鼓勵所屬符合資格之公務人員,於115年8月21日(星期五)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填寫「公務人員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原因調查」問卷,填寫對象為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規定,現在或曾經符合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資格(育有3足歲以下子女),但從未申請過之公務人員,包含一般人員(簡薦委人員)、醫事人員、警察人員、交通事業人員、法官檢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