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9月1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00108349號函辦理。

二、本推動中心擬於111年1月22日(星期六)下午1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111年2月12日(星期六)上午10時至中午12時辦理旨揭研習,實施計畫如附件。

三、旨揭研習為系列課程,參與人員須完整參與所有場次,方可核發研習時數5小時。

四、建請報名師長務必檢視全國在職教師進修資訊網之個人電子信箱,以利課前通知及資料寄發。

五、本案副知相關單位,敬請協助公告並轉知所屬教師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