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於9月底前完成教育訓練後,將相關資料電子檔回傳至【實習處職安承辦人】以供留存。
一、根據職安法規定:新進人員(含行政人員)或工作變更之在職人員,需接受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可線上2小時)+實體(1小時)。
【法源依據】
職業安全衛生法
§32-1雇主對勞工應施以從事工作與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及訓練。
§32-3勞工對於第一項之安全衛生教育及訓練,有接受之義務。
§46 違反第20條第6項、第32條第3項或第34條第2項之規定者,處新臺幣3,000元以下罰鍰。
配合上述法規:
1.(新進同仁+工作變更之在職人員)須完成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2小時可上網學習)+實體1小時。
2.實習處每學期會辦理「實體的」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請撥空參加。
小提示:新進同仁若是公保,但在職安法中都統稱我們「勞工」,本校所有受薪同仁(除了校長),職安法用的是「勞工」這個名稱,所以在影片中看到的勞工一詞,都代表我們喔。
若從事以下工作,則需另加強 3 小時訓練:
• 生產性機械或設備、車輛系營建機械、高空工作車、捲揚機等操作
• 營造作業、缺氧作業、電焊作業等
• 製造、處置或使用危害性化學品
二、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內容:
• 作業安全衛生法規概要
• 職業安全衛生概念與守則
• 作業前、中、後自動檢查
• 標準作業程序
• 緊急事故應變處理
• 消防與急救常識及演練
• 其他與作業相關之安全衛生知識
三、職安署職業安全衛生數位學習平台https://isafeel.osha.gov.tw/mooc/index.php
• 步驟:註冊個人帳號>>課程列表>>
• 以下為可以認證的課程與內容,請累計2小時認證時數。
1.一般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上)
2.一般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下)
3.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及相關安全衛生知識
• 回傳時數證明到職安承辦人曾老師 hsinyi228@goo.pmai.tn.edu.tw

四、危害通識教育訓練
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其相關法規,在製造、處置或使用危害性化學品的同仁,除了需要接受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外,還需要額外接受至少3小時的危害通識教育訓練。
- 步驟:全民勞教E網(認證1小時)+勞動部智能雲職業安全衛生數位學習平台(2小時)
- 全民勞教E網 https://labor-elearning.mol.gov.tw/index.php
註冊個人帳號>>登入>>線上課程>職業安全衛生>>
「危害性化學品評估分級管理」 - 勞動部智能雲職業安全衛生數位學習平台https://isafeel.osha.gov.tw/mooc/index.php註冊個人帳號>>課程列表>>「製造業常見危害化學性危害預防」、「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
- 回傳時數證明到職安承辦人曾老師 hsinyi228@goo.pmai.tn.edu.tw
五、例子

六、本校工作守則(上)(下),請參閱
https://reurl.cc/2QEbl9
https://reurl.cc/VW432Q
也可直接掃QRcode


感謝各位同仁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