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教育部115年3月9日臺教學(三)字第1150023540A號函辦理。
二、本案遴選對象,係推動辦理家庭暴力、性侵害與性騷擾防治,及兒少、老人與身心障礙者保護等六大類保護服務及防治工作,表現傑出或具特殊貢獻者。爰此,貴校如有推薦人員,得將報名表及證明文件於115年4月8日(星期三)前送達本署(以郵戳為憑),俾利辦理初審相關事宜。
三、如參加「自行推薦報名」者,請於115年4月10日(星期五)前將報名文件、證明文件與相關資料逕自上傳至活動網站(https://dep.mohw.gov.tw/DOPS/)。
四、檢送衛生福利部來函影本、徵選辦法、報名表及同意書各1份,上開資料亦同步公告於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官方網站。